辯方提醒陪審團 只可依證據作出裁決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10/26 12:12

最後更新: 2017/10/26 12: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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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經濟日報資料圖片)

前特首曾蔭權涉收受利益案,辯方資深大律師余承章今展開結案陳詞時先提醒陪審團,本案是一宗非常嚴肅的案件,牽涉嚴重的控罪,牽涉一個服務香港逾40年的人的清白,尤其本案是一宗重審的案件,余因此籲陪審團勿掉以輕心。余又再三向陪審團強調,陪審團只可根據案中證據作出裁決,余指出,透過整合過往發生的個別事件、加入人物特徵,往往可以創造出一個動聽的故事,若事件之間有些巧合,故事會更完美,而曾蔭權作為知名的公眾人物,坊間亦存在很多有關他的故事、別名,但余呼籲陪審團需將一切故事拋諸腦後,只可根據證供作裁決。

余續指,舉證責任在於控方而非曾蔭權,而說故事的人往往會將不相關的事件串連,只需要一點想像力、一點創造力,因為他們沒有證據。余提醒陪審團切勿猜測和假設,不要假設所有政治人物都會撒謊、不要假設所有商人都會賄賂特首,如果陪審團作出假設,即不公正。余又指人並非完美,陪審團不應追求一個完美的人,尤其不可以事後孔明的態度看待此事。